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121263170010000021-QTFSCG2026-1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田县2026年11月-2029年10月山塘和农田灌溉设施物业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需求 六、对中标人的要求新增13.本项目履约全过程中,投标人对本项目所响应的全部设备、车辆及其对应的作业及驾驶人员,均由中标人自行配备,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行业或相关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岗位,中标人配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9.对乙方的要求新增9.1.13本项目履约全过程中,乙方对本项目所响应的全部设备、车辆及其对应的作业及驾驶人员,均由乙方自行配备,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行业或相关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岗位,乙方配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设备配备(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挖掘机(推土机)、应急发电车辆、自卸货车,每提供1台(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不同车辆最高只计二次分。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挖掘机(推土机)、应急发电车辆、自卸货车,每提供1台(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同一类型车辆最高只计二次分。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如为自有的:应急发电车辆、自卸货车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挖掘机(推土机)须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的:应急发电车辆、自卸货车须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挖掘机(推土机)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设备配备(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车辆,在满足2辆载货工具车、1 辆巡查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不同车辆最高只计一次分。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车辆,同时提供2辆及以上载货工具车、1辆及以上巡查车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水利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欣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039219 质疑联系人:邹濯臣 质疑联系方式:0578-6821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竹湾2幢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顺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9208865 质疑联系人:吴丽聪 质疑联系方式:138843399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0578-6826642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

此内容为 VIP 会员专享

今日免费查看次数已用完,可通过分享/邀请赚查看次数,或开通会员不限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