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000263030110000281-HCZX-ZC-[2026]1221
二、项目名称:食堂(共享厨房)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339900(元)中顺鼎泰建设(杭州)有限公司溪居路88.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食堂(共享厨房)改造工程食堂(共享厨房)改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张彪浙133201620164269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望辉,周祥鹏,李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不足3000元的,以3000元计收取;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单列,由供应商在响应总报价中综合考虑,并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账 号:952200788011000003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68.95
3.造价咨询费收费金额(元):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科技大学
地 址: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70945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7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佳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898744
质疑联系人:孙杏花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32325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
165.5K
(9月份)食堂(共享厨房)改造工程磋商文件终稿.doc
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
19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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