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2889992820262802 二、合同名称:关于综合物业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651101000030131567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通明小学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通明小学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通明小学 联系方式:13819575432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上虞盾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峰山南路600号(前丰新村内) 联系方式:153367570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一、保洁服务 1.全面负责教学楼、行政楼地面、楼梯、走廊、卫生间、楼梯扶手、墙壁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扫(拖、抹)一次。确保上述建筑楼层的整洁卫生;如遇下雨天气,要对其地面进行不间断清理。 2.全面负责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外场地保洁工作。 3.白天经常检查卫生间、下水管道是否畅通。协助学校教育、监督学生不得将各类废弃物扔进下水道,随时清除易造成堵塞的杂物等隐患,发现堵塞要及时处理。 4.维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以旧换新。所使用的卫生工具要妥善保管,定点有序存放。 5卫生间每天至少冲洗两遍,做到大小便池无污垢、地面、台面、水盆整洁、玻璃明亮、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保证下水管道的畅通。定期进行厕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在清洁过程中,做到节水、节电、节约卫生工具。 7.按要求完成后勤主任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绿化养护 1.养护范围:现有校区内所有绿化草坪、树木以及新增绿化区域养护。 2.绿化养护人员要保证树木、草坪成活及整齐美观,要定期进行浇水、施肥、修剪、除草、冬季保暖等养护,并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绿化地草坪生长高度不能超过10cm,超出时要及时修剪,及时除去杂草。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有计划的修剪树枝,保障教学区、生活区等区域的采光以及监控系统的视野等。 3.负责将更换修剪下来的苗木、枯木、清除的草皮、杂草等清运出学校,做好绿化养护工具的维保工作。 4.在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前,主动或按学校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保护措施。 5.绿化养护期间负责保护好场地及周边地上地下的管线、道路等设施设备,若不慎破坏应及时报总务处并承担相应责任。 6.绿化养护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充分考虑为学校节水节电等。注意用电和财产安全,所养护区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处室反映。 7.绿化养护人员在及时维护好学校的绿化环境的同时,做好相关搬运、维护等工作任务。节假日和假期有临时任务随叫随到。 8.养护人员每天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有事先请假;由于学校工作和作息时间的特殊性,全体学生在校期间均属工作时间(包括节假日)。 9.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充分考虑安全问题,具体在养护施工过程中加强养护人员的自身安全,一切安全事故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负责。 10.乙方在驻点及养护施工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别在驻点和施工过程中要注重师生安全,如有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一、保洁服务要求:服务人员无违法不良记录(包括不良嗜好及性格上的明显缺陷);具有保洁工作经验的人员,有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二、绿化养护人员:服务人员无违法不良记录(包括不良嗜好及性格上的明显缺陷);具有绿化养护工作经验的人员,普通话标准,有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服务期限: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服务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通明小学 七、验收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卢军 徐建琪 张伟波 丁冬义 九、验收意见:同意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盖章合同8页.pdf (3.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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