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6年10月至11月第97个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采购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委托咨询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是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11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委托咨询评估项目 数量/单位:15个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采购目录:C20030400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中项目碳排放评价内容进行审查。 项目范围: (1)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的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其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万吨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审查内容: (1)项目碳排放核算及分析论证是否客观精准、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包括单位增加值(产值)碳排放、碳排放总量、碳排放结构(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等); (2)项目的单位增加值(产值)碳排放、单位产品碳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3)项目是否影响全省及所在地区碳排放形势,是否影响所在地区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完成; (4)项目是否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先进设备挖掘降碳潜力等。 结果用于支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碳审查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对每个需开展项目碳排放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项目碳排放评价审查报告,形成项目碳排放评价审查意见。 ;"1.接受项目碳排放审查任务后,咨询评估机构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反馈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 2.咨询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并形成管理文件,优化评估工作流程并形成评估咨询方案,加强专家、保密和财务管理,不断提升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咨询评估机构根据省发改委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等资料,完成各项目碳排放审查工作,提交协审成果资料。" ; 满足委托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 2026年底前 。 联系人 徐健 联系电话 0571-87056773 备注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6年10月09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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