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522266020170000027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西苕溪流域张王塘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兴长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管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75000(元)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金陵北路15号一单元4楼8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长兴县西苕溪流域张王塘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兴长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管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长兴县西苕溪流域张王塘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兴长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管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阮贝,刘长鑫(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毛丽英,杨晓亮,薛彩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地 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45234 质疑联系人:施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98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国贸大厦19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670516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1373513686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长兴县西苕溪流域张王塘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兴长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管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终稿.docx 145.0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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