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6NBJZ-C22 二、项目名称: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862740(元)宁波森众标识系统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徐镇东昭路213号(自主申报)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核心产品LED品牌为:彩易达,其余产品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1批8627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佳静,顾晶晶,周建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剑波,包李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招标代理公司根据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及采购文件明确的项目类别,以中标总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本项目收费类型为货物。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8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26568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26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东区)901-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琴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4247525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58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9-23开标定稿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docx 395.2K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33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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