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GJ2026-CG0059-1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茶院镇庙岭山塘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747639(元)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浙江省强蛟镇纬二路南、北新建材东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宁海县茶院镇庙岭山塘一般固废处置服务宁海县茶院镇庙岭山塘一般固废处置服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全部固废清运及处置工作。执行投标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伸一(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珏,何雪芹,胡清启,陈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为宁海县茶院镇庙岭山塘环境隐患应急处置,需对堆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进行终端焚烧处置。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 号),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应就地就近处置,确需跨区域转移须经两地主管部门审批。经市场调研摸排,宁海县域范围内仅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同时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焚烧终端处置设施,可满足本项目全部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及 "发生了不能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的情形。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123927 质疑联系人: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12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250961 质疑联系人:赖静菲 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515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12 附件信息: 宁海县茶院镇庙岭山塘一般固废处置服务——正式版.doc 24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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