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RL-26030 二、项目名称:潘火街道公共设施及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年度中标金额(元)三年总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590487(元)1771461(元)宁波万永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潘火街道公共设施及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潘火街道公共设施及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潘火街道公共设施及秩序维护服务按采购需求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承诺完成潘火街道公共设施及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年度合同履行情况、考核情况、资金落实情况、政策调整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按采购需求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承诺完成潘火街道公共设施及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靖涵,何红林,刘先涛,黄伟,蔡秀丽(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依据中标总金额计算所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17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地 址: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2696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81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泽、王佳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8900258 质疑联系人:杨凯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8300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电子招标文件】潘火街道公共设施及秩序维护服务项目.doc 629.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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