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N00248149320252601 二、合同名称: “有请发言人”视频号运营和交流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ZN-25015-SWXC02 四、项目名称: “有请发言人”视频号运营和交流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省行政中心3号楼 联 系 方 式:0571-87057869 供应商(乙方):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 址: 莫干山路111号 联 系 方 式: 0571-563538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5月15日完成项目实施 服务地点: 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婉萍、叶雪娥、洪子娟、许欢、杨昕(采购人代表) 九、验收意见: 一、项目资料文档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二、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已完成合同的“有请发言人”视频号运营和交流平台建设项目服务内容。 三、合同的服务内容、技术服务、人员配备等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规定要求。 综上,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整体评价: 好 质量星级: ★ ★ ★ ★ ★ 服务星级: ★ ★ ★ ★ ★ 按时交付星级: ★ ★ ★ ★ ★ 总体评价星级: ★ ★ ★ ★ ★ 附件信息: “有请发言人” 视频号运营和交流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及评价2.pdf (7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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