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YH-20260720C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违规渔船扣留所日常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445400(元)宁波恒舟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象山县石浦镇海鲜街2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违规渔船扣留所日常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象山县违规渔船扣留所日常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孟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竺苏铮,周旭东,宋涛,蔡银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563.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渔业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路87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孟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987969 质疑联系人: 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98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涌金广场6号楼3单元12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650511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181001338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6.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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