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NB1511718M20252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乡镇空气站、负氧离子站及VOCs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TSCG202506005 四、项目名称: 2025年乡镇空气站、负氧离子站及VOCs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地 址: 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廊桥大道76号 联 系 方 式:0577-67586051 供应商(乙方): 温州市节能环保设计研究院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汤家桥路典雅花苑15幢202室 联 系 方 式: 139688928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2025年乡镇空气站、负氧离子站及VOCs自动站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 《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0785号)》、《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服务期满 服务地点: 服务范围:雅阳站、彭溪站、仕阳站、南浦溪站、司前站、文祥湖公园站、泰顺环保大楼站、泰顺凤凰山公园站共计8个站点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胡链,章岳蓬,包良锋,施晓宁,曹伟伟 九、验收意见: 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2025空气站运维验收.pdf (2.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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