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SZB26009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306210(元)牵头供应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华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5楼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期间因上级部门或其他政策原因一并纳入实施改造的内容均由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相应的咨询、监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及其他受到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并移交项目业主)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雪,陈红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俞超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服务类招标类型的收费标准,以成交人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吴镇镇南路1号东吴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89215
质疑联系人:楼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37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科技信息孵化园E座9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佳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686298
质疑联系人:钱燕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577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终)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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