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XT-2026-10692(招标文件编号:HBXT-2026-10692)
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武汉至南京干线光纤使用权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常青路158号
中标(成交)金额:2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武汉至南京干线光纤使用权采购项目 提供武汉至南京4芯 G.655 长途干线光纤线路,武汉、黄石、九江、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等城市中乙方机房至甲方机房8芯(双向共8芯)引接光纤线路,以及武汉至南京1条1G应急电路;在鄂州、阳新、彭泽、东至 4个乙方机房内分别提供一个独立机架供甲方安装设备。对上述线路提供维护服务,对4个安装在乙方机房的甲方设备提供托管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红、卢孝德、雷红秀、姜影波、向建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75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本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联系人:彭佳
接收邮箱:pengjia@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1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7-82767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方式:彭佳18907152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佳
电 话: 1890715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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