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522266030010000021-FDCCX-2026-013-01(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2026-2029年产地检疫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人员资格要求
▲1. 提供至少在本单位(提供最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2名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检疫人员必须持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林业植物检疫员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或证件失效人员开展现场检疫工作。
▲1. 提供至少在本单位(提供最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2名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或兼职检疫员,检疫人员必须持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森林植物检疫员证》(林业植物检疫员证)或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兼职森林植物检疫员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或证件失效人员开展现场检疫工作。
2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在配备2名在本单位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的基础上,增加1名专职检疫员加3分,最高得3分。
在配备2名在本单位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或兼职检疫员的基础上,增加1名专职检疫员或兼职检疫员加3分,最高得3分。
3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设备投入
为本项目投入的设备进行评审:
投入1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得2分;每增加1辆符合要求的车辆加2分,本项最高6分。
注: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严禁租赁;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材料不符或存在租赁情形的,对应项不得分。
为本项目投入的设备进行评审:
投入 1 辆车辆,提供车辆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得2分;每增加 1 辆符合要求的车辆加2分,本项最高6分。
注: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合法有效,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对应项不得分。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有伪造、虚假情形,一经查实,视作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08月17日14点00分00秒
2026 年09月02日14点00分00秒
5
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026187
0572-6022108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兴国商务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22108
质疑联系人: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27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云峰大厦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7757217
质疑联系人:沈丹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669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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