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新闻发展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新闻发展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新闻发展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中国新闻社(简称“中新社”)是中国以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业务的国家通讯社。中新社总社设在北京,在国内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以及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设有60多个境内外分社,中新社在对外报道工作中,特别是对重大题材、侨务等宣传新闻报道方面 特色鲜明、作用独具、效果显著,已成为我国对外宣传战线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正逐步成长为领军 世界华文媒体、服务全球华人社会、影响各国主流舆论的世界华文传媒资讯中心,现双方达成了2026年度战略合作意向,合同有效期内我方将在中国新闻网浙江频道首页1/2通栏为青田县委宣传部提供一个月网络运营推广服务,文字、图片、视频素材由甲方提供;合同有效期内在“中新浙里”微信公众号为青田县委宣传部提供推广服务6次;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新闻网APP浙江频道上为青田县委宣传部提供1场视频直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新闻发展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199号中新大厦11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徐杰 联系电话:0578-6821207 传 真:0578-6821202 地 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宣传部办公室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6826642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12楼1207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pdf (30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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