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00260050010000044-CTZB-2026080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地区监狱数字法庭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15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调整。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不进行价格调整。
3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三、评标程序3.4.6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条不适用】3.4.6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本条不适用】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将此公告附件中回执盖章后扫描件回复85830198@zjsct.cn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7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85367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85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2026年8月11日政府采购补充文件(一)(招标)-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地区监狱数字法庭设备升级改造项目.docx
26 KB
2026年9月1日14时30分终稿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地区监狱数字法庭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更正稿.docx
7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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