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JJHLD-2026-CG0520(招标文件编号:LNJJHLD-2026-CG0520)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久达百货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6-8号楼B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折扣率(%):9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葫芦岛市连山区久达百货商贸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1、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2、配送时间;每天早餐及午餐的食材应于前一天早上6:00前及时安全准确无误的送到指定地点,应急配送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 3、供应商需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的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供应商每次货品送到后必须提供价格表,经甲方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5、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供货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供应商应具有品德、技能、文化、身体等综合素质过硬的职工队伍承担采购人的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其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能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进行配送服务并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 调货、换货的处置能力。服务团队人数应不少于 3 人,其中项目专管负责人1人,配送人员2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艳敏、马福琴、刘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中约定服务类招标费率1.5%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61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久达百货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6-8号楼B 中标(成交)金额:841156.00(元) 中标折扣率:92.00% 履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一线执勤用房(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联系方式:刘安升 0429-3095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方式:王飞、徐帅、刘佳昕 1830422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徐帅、刘佳昕 电 话:  1830422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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