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6年8月至9月第90个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09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
数量/单位:1项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采购目录:C23990000其他商务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检验《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的法治保障效能,推动示范区在规划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拟开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项目服务内容为编制一份高质量的评估报告。评估将聚焦条例施行以来在示范区执委会运行、跨区域规划协同、生态环境标准统一、投资项目审批互认、科技创新与人才流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等关键领域的落地实效,系统总结制度创新经验,精准识别执行堵点和制度瓶颈,并立足“十五五”前瞻谋划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为进一步完善示范区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将生态绿色优势转化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胜势提供坚实决策参考。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成果须严格按时提交各阶段材料,包括评估方案、原始调研数据、报告初稿及最终报告,做到内容规范、资料完整。
2.评估数据与案例必须真实、准确,引用政策法规精准无误;评估方法须经科学论证,确保过程独立、结论客观公正。
3.报告需结构严谨、逻辑清晰,对策建议应紧扣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需求,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1.制定评估方案:构建包含条例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现有问题短板等多维度的评估体系。
2.开展综合调研:运用实地走访、部门座谈、问卷调查及典型案例剖析等方法,全面采集数据与意见。
3.编制评估报告:形成《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内容涵盖评估背景、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法律完善建议等,确保论据翔实、建议可操作。
4.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咨询论证及后续验收服; 满足委托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
; "1.9月底前,完成实地调研、部门座谈、数据采集及问卷分析等前期工作;
2.10月中旬,形成《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初稿并提交初审;
3.10月中下旬,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报告送审稿;
4.10月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和采购人验收,提交最终成果材料。"
。
联系人
骆文敏
联系电话
0571-87050578
备注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6年08月05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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