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ZB2026-0622(招标文件编号:ZYZB2026-0622) 二、项目名称: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平顶山市大白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街道新华路与平煤大道向东88米路北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9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平顶山市大白菜商贸有限公司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稻香路、新兴路、矿工路消防救援站。供应商负责食材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米类、面类、油类、调味品类、干货类、蛋类、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冻品类、饮料牛奶类、包装食品类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供货采购清单为准。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确保食材质量合格。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雯娜、冀利民、魏文玺、张税丽、赵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由中标投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6-0622 2、项目名称: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二、采购需求 5.1招标内容: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稻香路、新兴路、矿工路消防救援站。供应商负责食材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米类、面类、油类、调味品类、干货类、蛋类、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冻品类、饮料牛奶类、包装食品类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供货采购清单为准。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确保食材质量合格。 5.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一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7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号 招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1 详见招标文件 平顶山市大白菜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街道新华路与平煤大道向东88米路北6号 服务期限 中标费率 质量要求 一年 94%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确保食材质量合格。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朱雯娜、冀利民、魏文玺、张税丽、赵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由中标投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690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226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187375885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2026年08月0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226号         联系方式:白先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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