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JX2026165G/FHZFCG(2026)137D 二、项目名称:奉化莼湖渔港锚泊设施建设项目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368000(元)宁波市象山港水产引种育种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县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黑鲷/全长≥5cm120 万尾0.19元/尾 2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黑鲷标志鱼(T标志)/全长≥8cm4万尾0.4元/尾 3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黄姑鱼/全长≥5cm60万尾0.18元/尾 4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黄姑鱼标志鱼(T标志)/全长≥8cm4万尾0.4元/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二立,朱志祥,陈倩,张欢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按照各苗种的预算价/综合单价,确定各苗种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的数量。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奉化区莼湖街道东盛路30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533754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516889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852号(公交会展中心站二楼) 传 真:0574-28911770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278756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9117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0574-89285326 联系人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13906846318 附件信息: 定稿165G奉化莼湖渔港锚泊设施建设项目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采购项目.pdf 497.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55.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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