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勤务站及12个队站加装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青浦区创达路333号A座412室(上海晔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02607-066 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勤务站及12个队站加装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58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5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对机关、勤务站及12个基层队站加装视频监控252个及相关附属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1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创达路333号A座412室(上海晔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创达路333号A座412室(上海晔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创达路333号A座412室(上海晔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182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8017151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晔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创达路333号(云轮科创园)A座412室             联系方式:叶老师,19921084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  1992108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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