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苍南县人民医院丨县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 三、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两轮报价中最高报价的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最高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 2.应缴管理费用最低限价:10万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该最低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规则:供应商完成首轮报价后,采购人将匿名公示首轮各供应商最高报价;供应商第二轮报价价格不得低于自身首轮报价;最终以两轮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作为中标成交价。 四、采购内容 1.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范围:苍南县人民医院(含二期院区)、县妇幼保健院室内区域。 3.服务需求: (1)设备设施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提供至少23台共享充电宝机和租赁服务; ②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至少4台投屏设备(广告屏)供采购人使用; ③仅限提供快充设备,快充功率需22.5W(含)以上; ④负责所提供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服务; (2)收费标准: ①不高于1.5元/30min; ②24小时租金上限:不高于30元 ③单笔订单封顶费用:不高于99元 (3)品牌授权: 不得擅自更改,如若变更授权品牌应征得采购人同意,且需在全部服务区域同步更换,保障区域内品牌统一。 (4)租赁共享充电宝服务,服务商不得收取用户押金;可凭征信分值抵扣押金的情形除外。 (5)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需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及相关资质文件; 2.自有品牌提供有效商标注册证、商标局官网有效查询截图;若为代理品牌,另附完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授权书;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合并成一份PDF,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kimi_qx@sina.com 未报名登记的,或在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3.报名所需资料 (1)附件一《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七、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方式:开标当天现场递交。 2.递交地点:苍南县人民医院 行政楼317室。 3.投标文件的组成 (1)附件二《报价函》; (2)报名资料原件; (3)设备投放及运维方案; 3.投标文件要求: (1)装订要求:每页须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密封要求:须密封后盖章,未按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2026年7月23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苍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 317会议室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868367828 附件信息: 2.附件一:报名表.docx (0.1 KB) 3.附件二:报价函.doc (1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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