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5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000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00000万元,占 0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信息
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100.00
0.000000
合同名称:无
合同编号:无
部门(单位)名称: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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