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2026-ZXGK-C0030-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天9: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8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采购人所需采购的全部食材种类(上传扫描件)。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上传扫描件) (4)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格式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格式6 本文件无固定模板,具体要求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32号 联系方式:0563-712686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技术部分)、李先生(商务部分) 电话:0553-7126867(孙)、0553-3992255(李)
🔒

此内容为 VIP 会员专享

今日免费查看次数已用完,可通过分享/邀请赚查看次数,或开通会员不限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