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6NBHSWT268T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海曙区环卫中心车辆二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198800(元)宁波岚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书海曙区气象路827号9号楼1186室 2报价:195800(元)宁波宏和汽车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西洋港村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纯电动车厢可卸式 垃圾车山花牌JHA5315ZXXZZCBEV11198800 2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东风牌DFA5040XXYEBEV41195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紫阳,王栋(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胡文乾,陈天军,徐小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的80%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9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其中标项1服务费为:13749元;标项2服务费为:2349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4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12653 质疑联系人:王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1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852号(公交会展中心站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06609699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9117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附件信息: (定稿)087G 2026年度海曙区环卫中心车辆二采购项目.pdf 502.0K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83.4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13.3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04.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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