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1127263140010000012-浙鼎峰磋商[2026]166号 二、项目名称:景宁县环鹤溪河公共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桥至永定桥段,寨山桥至廊桥东侧段)监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370957(元)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05-121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景宁县环鹤溪河公共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桥至永定桥段,寨山桥至廊桥东侧段)监理采购景宁县环鹤溪河公共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桥至永定桥段,寨山桥至廊桥东侧段)监理采购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晓军,徐新平,陈科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564.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景宁县鹤溪中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雪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610079 质疑联系人:毛克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8-5610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新田小区27幢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25887730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8212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附件信息: 监理采购文件.doc 628.1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2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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