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路镇重大节假日期间平安稳控等工作服务项目预公告 一、采购人: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NBYH-CG2026004C 三、项目名称:岔路镇重大节假日期间平安稳控等工作服务项目 四、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宁海县霞客路27号 联系方式:0574-59956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楹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166号1号楼 项目联系人:陈宗赟 电 话:138194439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注:本项目实施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开标。请供应商仔细查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特此提醒! 附件信息: 岔路镇重大节假日期间平安稳控等工作服务项目(预公告版).docx (297.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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