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6265312026801
二、合同名称:省控环境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重)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327264010010000009-CNDL2026043-1
四、项目名称:省控环境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13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13858700783
供应商(乙方):温州市节能环保设计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汤家桥路典雅花苑15幢202室
联系方式:139688928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PM2.5 分析仪
数量:2.00
单价(元):25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
规格型号:5030iQ 型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PM10 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24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
规格型号:5030iQ 型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PM10、PM2.5 手工比对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
规格型号:定制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安装调试
数量:1.00
单价(元):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
规格型号:定制
2.合同金额(元):123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苍南县,90日历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省控环境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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