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6265312026801 二、合同名称:省控环境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重)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327264010010000009-CNDL2026043-1 四、项目名称:省控环境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13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13858700783 供应商(乙方):温州市节能环保设计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汤家桥路典雅花苑15幢202室 联系方式:139688928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PM2.5 分析仪 数量:2.00 单价(元):25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 规格型号:5030iQ 型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PM10 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24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 规格型号:5030iQ 型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PM10、PM2.5 手工比对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 规格型号:定制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安装调试 数量:1.00 单价(元):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 规格型号:定制 2.合同金额(元):123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苍南县,90日历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省控环境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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