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7110194020263803 二、合同名称:海宁市2025-2026学年中小学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SCG2025017DZ 四、项目名称:海宁市2025-2026学年中小学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宁市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海潮路666号 联 系 方 式:13567369566 供应商(乙方):浙江海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干河街36号 联 系 方 式:136257332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空白作业本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3.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2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3货物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5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6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设备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设备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3.7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服务要求 4.1保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至合同期结束。 4.2质保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承诺和厂方“三包”规定)立即派人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货物。因货物本身问题在48小时之内仍不能排除的故障,乙方应提供与原货物相同或不低于原货物性能的备用货物。故障排除后乙方应出具书面故障诊断报告备案。 4.3出现故障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和维修,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4质保期外维修:修理及维护只收成本费。乙方对所供产品实行终身维护。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每学期开学前交付,并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许巷中心小学 七、验收日期:2026-03-08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冯达海,朱雪梅,徐海丰 九、验收意见:2025学年第二学期许巷小学空白作作业本,经验收评定,符合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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